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关于2016年度流动人员高、中级职称评审的通知

   2016-08-18 IP属地 河北唐山226
展会日期 2016-08-16 至 2016-09-18   状态
展出城市 唐山
展出地址 唐山市路北区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体育馆(高新区大学西道11号)
展馆名称 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关于2016年度流动人员高、中级职称评审的通知
主办单位 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
展会说明
 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将于8月16日开始,凡在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人事档案,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下载相应级别的组卷材料(见附件)进行组卷。具体事宜如下:

一、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1、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今年由国家组织评审。

2、今年可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评审。

3、从今年起实行中小学教师“评聘结合”的申报评审制度,启动全省正高级教师的申报推荐及评审。无空岗而又存在待聘教师的不再组织本级别的申报推荐。继续推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考核工作,要求对测试过程录像。

4、从今年开始,全省卫生技术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综合评价。工作业绩成果要求非计划外自选课题。

5、企业(含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时提供本人截止到上一年度末(2015年)一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证明。

6、2015、2016年职称计算机、2016年全国职称外语可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主下载打印成绩二维码,不再发放其他成绩证明。

7、《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文件精神,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审,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对待,符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者,可参加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

8、开展全市监狱、戒毒系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9、档案、建筑专业中级资格评审,继续采取“考评结合”方式进行,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参评资格。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依法取得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单科合格成绩单在有效期以内的人员,可以免试专业知识测评。明年将扩大中级考评结合的范围,拟对机电、电子工程中级评审实行考评结合。

10、各级各系列(专业)评委会应严格评审淘汰率要求。今年,高级评审淘汰率不低于10%,中级评审淘汰率不低于15%。

11、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行职称申报评审公开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3〕64号)文件规定,单位需要进行公示,并把公示结果的打印截图或内容清晰的照片装订入材料册。

12、继续实行资格审查封闭管理,建立责任倒查制度。

二、提交材料日期

高职及省代评中职人员(公证、文学创作、播音、律师中级资格) 8月16日--9月18日,评审中职人员8月16日至9月18日(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

申报初审卷材料时不需要装订,待审核合格后再装订。申报材料时,单位代理的请单位专管员携带单位出具的同意晋升职称证明信(注明专管员姓名及电话);个人代理的请提交身份证。

附件(2016年高职组卷材料2016年中职组卷材料)请登陆唐山人才网或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

2016年8月16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胜、孟令杰
手机:
电话:2349007、2349003
邮件:
QQ:
展会备注
申报初审卷材料时不需要装订,待审核合格后再装订。申报材料时,单位代理的请单位专管员携带单位出具的同意晋升职称证明信(注明专管员姓名及电话);个人代理的请提交身份证。
附件(2016年高职组卷材料、2016年中职组卷材料)请登陆唐山人才网或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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