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online 资讯】近日,深圳一名男子信用卡欠3万,3年后竟要还34万的报道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和讨论。
报道称,2008年,赖先生在深圳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一直正常使用到2011年,其间正常按时还款,但在2011年遭遇了一些事故,之后没能按时还款,这一情况遂持续到2014年。随后,赖先生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信用卡犯罪提起公诉,而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定其欠银行本金3.4万余元,并将其资产2万余元扣押在案以待返还银行,并处有期徒刑1年。
赖先生对法院判决表示认同,但他提出,自己的2万余人民币被扣押在案后,其欠款银行却一直没有到法院提取这笔钱,反而在银行内部系统中继续计算自己欠款的利息,到今年已经利滚利达到34万多元。
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8年,被告人向本市某银行信用卡中心申领一张信用卡用于透支消费,至2011年12月12日还款500人民币后,被告人一直拖欠银行欠款,经银行多次催缴,被告人赖汉生仍拒不还款。期间,被告人变更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没有通知银行,逃避银行催缴欠款,且以小额恶意还款规避法律。截至于2014年4月23日,被告人共计欠款本金人民币32753.23元。
网友们纷纷表示:“这很银行”、“不是说利息不能超过本金的吗”、“是哪个银行倒是说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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