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是男友的她甚至没有睁眼睛,也没有反抗,就与其折腾了了一番。不过男子离开之后,晓晴竟震惊地发现:跟自己亲热的人不是男友!
不过,这样的行为算不算强奸呢?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虐袭、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让自己获得快感的一种行为。
但是,这完全是女子自愿的行为,似乎并不符合强奸的定义。
当然,如果女子知道与自己亲热的男子并非自己男友,肯定是非自愿的。站在这个角度来说,由于女子是误会,并且在未知情的情况之下与男子亲热,男子的行为也属于“强奸”的。 那么这起事件到底算不算强奸呢?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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