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
年少被性侵写书直面痛苦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26岁的林奕含,今年2月出版了个人第一本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小说描述了13岁主角房思琪被补习班老师性侵最终发疯的故事。林奕含生前接受媒体访问时,曾否认自己是书中主角,表示故事情节是由身边女生的真实经验改编。
但在林奕含27日自杀身亡后,林奕含的父母在声明中指出:“奕含这些日子以来的痛苦,纠缠着她的梦魇,也让她不能治愈的主因,不是忧郁症,而是发生在8-9年前的诱奸。”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是奕含在年轻时,被一个补习班名师诱奸后,引发痛苦忧郁的真实记录和心理描写。书中的女主角,思琪、晓奇、怡婷等人,都是奕含一人的亲身遭遇”,但是为了保护父母和家庭隐私,林奕含才选择通过小说中的不同角色,隐晦地分开描写自己的亲身经历。
在3月接受台湾“女人迷”网站的采访时,林奕含说:“但我所知的就是,已经疯了的人不会变成不疯,已经插入的不会被抽出来,我所知的就是这样,我非常痛苦非常生气,已经吃进去的药不会被洗出来。”同时她也对读者表示:“当你在阅读中遇到痛苦或不舒服,我希望你不要认为‘幸好是一本小说’而放下它,我希望你与思琪同情共感。”
出版社声明被要求撤下
据台湾现行法令,性侵属于公诉罪,台湾舆论质疑检方是否应该立案处理。对此台北地检署发言人表示,如果有明显事实性证据或是家属提告,北检一定究办。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南市政府社会局表示未曾受理林奕含父母在声明中所提及的相关内容的通报。但台南社会局同时表示,该声明披露林奕含姓名违反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条第1项不得公布被害人姓名的规定,根据“卫生福利部”的指令,要求出版社撤下声明,并称可能会罚款新台币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约人民币1.38万元以上13.8万元以下)。
但是林奕含小说的出版社游击文化至今并未撤下声明,并表示林氏父母也希望“使社会上有更多力量来保护‘房思琪’们”。阳升法律事务所所长邓湘全在接受风传媒的采访时表示质疑,政府到底“是保护林奕含,还是辜负了林奕含的遗愿呢?”
网友人肉补习名师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林奕含自杀事件被报道后,有网友在社交媒体Facebook上透露一名陈姓国文老师于28日,29日接连两天请假。而30日,该名老师所在的补习班,已经将这位老师的广告牌摘除。
据匿名学生指出,该老师上周曾向学生透露,将请假前往大陆。有学生询问老师是否是曾经性侵林奕含的“补习班名师”,该老师也未给予回复,只称“网络世界的可怕”。目前,该补习班拒不接受采访,所在大楼也有保安管理,不允许媒体进入。
优等生无法完成学业他人误解精神疾病
作为台南皮肤科名医林炳煌的千金,由于曾经是台南唯一在学测中取得满分的学生,林奕含在高中时就已经引起媒体关注,甚至称她是“最漂亮的满级分宝贝”。
但由于身患抑郁症,林奕含考上台北医学大学医学系之后,仅两周就退学。之后她重考上政治大学中文系,但由于第三年病发再次休学,未能拿到毕业证书。
林奕含在生前接受媒体访问时,都曾谈及自己深受精神病的折磨。接受台湾“报道者”网站采访时,林奕含说:“没有人知道我比任何人都不甘心,这个疾病它剥削了我曾经引以为傲的一切,我曾经没有空隙的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原本可能一帆风顺的恋爱,随着生病的时间越来越长,朋友一个一个离去,甚至没有办法念书,而我多么地想要一张大学文凭。”
“奇怪的是,没有人要听我讲内心那个很庞大的骚乱、创伤、痛苦,没有人知道我害怕睡觉、害怕晚上、害怕早上、害怕阳光、害怕月亮。”
在政治大学读书期间,林奕含曾经由于患病无法参加期末考,在她拿着诊断证明向系主任解释时,对方回答:“精神病的学生我看多了,自残,自杀,我看你这样蛮好,蛮正常的。”随后他拿起诊断书,质问林奕含:“你从哪里拿到这个的?”
“我很想问他,是用什么来诊断我?我的坐姿、洋装、唇膏、或是我的谈吐?这个社会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想象和期待是什么?是不是我今天衣衫褴褛、口齿不清、60天没有洗澡去找他,才会相信我真的有精神病,又或者他觉得精神病根本不是病呢?虽然当下我很懦弱地只答道,从医院拿的。”
由于感受到他人对精神病及精神病患者的误解,2016年4月,林奕含在自己的订婚宴上用长达20多分钟的致词,以精神病患者的身份,描述多年来自己经历的痛苦和折磨。
“如果今天婚礼我可以成为一个‘新人’,我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想要成为一个对他人痛苦有更多想象力的人。。。。。。我想要成为可以实质上帮助精神病去污名化的人。”
这段婚礼致辞的录像曾经被人放在视频网站YouTube上,作为即时新闻在网络上流传,但不到一天的时间内,视频却被下架,只剩下以《怪医千金订婚致辞惊爆辉煌过去的秘辛》为标题的新闻,记录了部分林奕含的致词内容。
五成性侵被害人未成年
台湾现代妇女基金会执行长林美熏在接受英国广播公司(BBC)采访时表示:“被害人发生事件后,几乎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创伤的反应……当时间拖得越长的时候,它就会变成一个疾病。”
美国反性暴力团体RAINN指出,94%被强暴的女性事发两周后出现创伤后压力症(PTSD)症状。而30%女性在事发九个月后仍然出现创伤后压力症状。
另外,约三分之一的女性受害人会想过自杀,而13%的女性受害人会尝试自杀。
根据台湾“卫生福利部”保护服务司的数据,台湾2016年有约8100人遭受性侵害,其中逾80%受害人都是女性。受害人为18岁以下的女生大概占一半。数据显示,其中82名受害人,与加害人有师生关系。
林美熏表示:“这种师生关系蛮多都是一种诱骗、恐吓的一个情况之下……尤其是在学校或补习班,老师会假借他特别照顾她、特别关心她的功课去跟她约时间,慢慢去取得这个少女的信任。”
只有一半性侵案被起诉
林美熏指出,就算受害人决定报案,司法也不一定为她们带来公道。去年台湾共接到约1.3万件性侵案的报案,但林美熏表示,只有约4000件得到警察处理。而在这4000件个案当中,只有约一半会得到起诉。
台湾成功大学法律学系李佳玟教授说,性侵案是“密室犯罪”,往往难以取证。“在(性侵案)诉讼上,要证明(违反受害人意愿)真的不是这么容易……一般的话就是身上有伤痕。不然的话法官就会综合各种的证据去判断,台湾的审判里面好像呈现了比较混乱的状况。”
李佳玟指出,受害人如果立刻报案、或显示极大的心理创伤,法官会比较愿意相信受害人,但她认为这种做法不完善。“被害人遇到性侵案的反应有很多种……有时候她的反应是呆掉,不知道怎么办;有时候会逃跑、会反抗;有时候甚至会试图跟对方交朋友,因为她不知道会不会被打伤、被伤害;甚至她因为不想染上艾滋病而拿保险套跟他。但是我们这社会一般只接受逃跑跟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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