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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向前台,是否能保证农民的利益?

  来源:新型建材网   作者:小王 有115人浏览 日期:2017-06-21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展农业保险需要考虑三个问题,即农业保险可以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什么作用?可以为产业政策制定发挥什么作用?可以为产业结构升级发挥什么作用?”6月19日,中原农险副总裁王成刚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的载体,农业保险只有从保障能力、水平上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才能回答好上述三个问题。”

 

 

所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及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具有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特征。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扩大保险支持范围”,对农业保险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寄予厚望。

 

 

公开数据显示,从2007年到2016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417.12亿元,增长7倍;玉米、水稻、小麦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超过70%,农业保险业务规模仅次于美国,居于全球第二,养殖业保险和森林保险业务规模居于全球第一。农业保险已经覆盖全国所有省份,承保的农作物品种增加到211个,覆盖农林牧渔各个领域。

 

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农业保险现有保障能力、水平不能充分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等问题也日渐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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