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受税务部门委托,经查你(单位)出租房屋并取得租金收入,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二十五条规定申报纳税,根据上述法律和《深圳市出租房屋管理若干规定》,限你(单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纳税申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报税务部门进行处罚。”落款为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社区网络管理中心。
记者以房主的身份咨询了该中心,对方接线人员表示,确实有这样一份通知下发。“下发给了辖区内的出租房屋的住户。”而对于为何有辖区内出租房屋信息,对方表示早已经对辖区内出租房屋情况进行了逐户登记,并非因为个税申报。记者也注意到,网传的该通知落款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此时个税抵扣申报尚未进行。
该接线人员称,对于出租房纳税,并不是最近才开始的。这一通知只是起到提醒房主的作用。而具体到需要缴纳的税额也会根据公示的当地区平均租金来核算,如果出租金额小于平均租金,房主也可以自己申报。总得来说,租金在3万元以下的住宅需交租金4.5%的税款,商铺需交租金5%税款。
对于通知中的不按时缴纳会被处罚一事,该接线人员表示,目前对于到该中心办理缴税业务的不收取滞纳金,关于处罚,该中心并不是职能部门,没有处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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