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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人生在即心上奋斗

  来源:新型建材网   作者:王捷 有94人浏览 日期:2019-02-13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新型建材 原告刘某与被告田某登记结婚,2015年2月16日,位于淮安市房屋登记为原告刘某、被告田某共同共有。2016年8月23日,原告刘某与被告田某登记离婚,>并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淮安市房屋产权、淮安市交通路某鱼馆经营权、广州市天河区沙河大街某门市经营权、轿车一辆全部归男方所有。男方于离婚当日一次性支付女方20万元;共同债务:购买淮海西路某房屋所欠银行贷款由男方偿还。”

原告诉称:2016年8月23日,原告与被告田某登记离婚,约定位于淮安市某房屋归原告所有,后被告田某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请求判决确认上述房屋归原告所有。

 

被告辩称:原告刘某诉称的婚姻情况属实,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的内容显失公平。离婚后,被告要求探视女儿,多次受阻,请求判决争议房屋仍属共同财产。






法院认为,原告刘某与被告田某登记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原告刘某要求确认淮安市某房屋归其所有,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该房屋尚欠银行贷款由其偿还。被告田某辩称离婚协议书显失公平、争议房产仍属共同财产,并无证据证明其主张,不予采信。

 

判决:位于淮安市某房屋归原告刘某所有;该房屋尚欠贷款由其负责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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