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调查称,国信证券(香港) 经纪有限公司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曾为超过3500名客户处理1万笔涉及总额约50亿元的第三者存款,这些存款行为被发现有三点特征:
1、有超过100名客户曾收到与其财政状况不相称的第三者存款;
2、有些客户于收到第三者存款后并无将该笔资金用于交易,反而于短时间内提取资金;
3、某些第三者曾多次将款项存入国信(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客户的账户,但他们与该等客户没有明显的关系。
香港证监会认为,尽管出现了明显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预警迹象,但国信(香港) 经纪有限公司没有就该等第三者存款作出查询,也没有及时向联合财富情报组(财富情报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直至2016年3月,在证监会进行检视后,国信证券(香港) 经纪有限公司才开始就超过2,200笔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进行、属可疑交易的第三者存款,向财富情报组作出报告。
在香港证监会的处罚公告中,香港证监会对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的内部监控提出批评,认为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内部监控存在7点不足:
香港证监会认为,国信证券(香港) 经纪有限公司的行为已违反《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该条例及指引规定持牌法团须实施适当的内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监控措施,以减低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风险。
在随文发布的纪律行动声明中,香港港交所称,经考虑所有相关情况后,认为国信(香港)经纪有限公司犯有失当行为,而其上述的内部监控缺失及监管违规,“令人质疑其继续作为持牌法团的适当资格。”
根据公开信息,国信证券(香港)经纪公司是国信证券的孙公司,国信证券通过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进行间接持股,注册资本4亿港元,其业绩在上市公司中进行直接并表。
与国信(香港)经纪有限公司的超1500万元处罚相比,内地券商的反洗钱处罚规模可谓“小巫见大巫”。
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仅2018年期间,至少有银河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华安证券、国元证券等券商因“反洗钱”问题而受罚,最高罚款100万元,最低罚款20万元。
这些罚单的共同点,都是因涉嫌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或《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或《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反洗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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