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积极协调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总体上呈现出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和积极参与、部门和地方更加积极主动作为“三个更加”的态势。
连维良表示,我国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发力,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具有全局性意义的有“四个重大进展”。
一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取得重大进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码、个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身份证号。去年,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方面实现突破,为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奠定基础。按照部署,今年将把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纳入进来,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与此同时,已基本解决身份证“重号”问题,信息准确性大大提高。
二是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取得重大进展。去年,国家发改委建立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总枢纽”,接入37个部门和所有省区市,归集信息3.1亿条,实现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孤岛”,为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奠定了基础。开通“信用中国”网站,作为公共信用信息公开的“总窗口”,整合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信息,大力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示,实现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是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取得重大进展。有关地区和部门探索开展守信联合激励,比如,为诚信纳税人提供贷款融资便利等,强化正面激励导向。与此同时,各部门分别建立“黑名单”,在本领域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跨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通过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正在逐步增强。
四是信用服务和信用应用取得重大进展。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要求,已有8家个人征信机构经人民银行同意开展个人征信的准备工作,全国共有122家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并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截至今年3月,全国备案评级机构112家。2016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累计1376笔,信贷市场信用评级累计3734笔。比如,上海、江苏等地开通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大厅,为企业和个人出具信用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