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类似案情屡见不鲜。据不完全统计,近几日来,全国范围内至少有12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被警方立案侦查。这12位患者中,有人一再隐瞒情况,密切接触了30多名医护人员,还有人导致68名医护被隔离观察。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连大有律师介绍,早在2003年非典期间,两高紧急出台了针对突发疫情灾害期间的20类30个罪名的司法解释。如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后果严重的最高可能被判处死刑。而对于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的也会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防控疫情既要注意保护健康,对可能的刑事风险更不能掉以轻心。”连大有律师提醒。
故意隐瞒为案情关键词
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截至2月4日,全国范围内确诊病例超24000例,重症病例超3000例,死亡病例490例。疑似病例超过23000例,另有超过18万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目前疫情仍处于上升期,但我们判断应该不会产生全国性爆发,而可能只为局部爆发。”中国工程院院士、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科研攻关专家组组长钟南山2日表示,面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最原始最有效的方法仍是“早发现、早隔离”。
但一些患者却给疫情防控“添了堵”。过去几日内,在广西、青海、江苏、云南、安徽、四川、浙江、吉林等11个省份均有通报相关案情,共有12位确诊患者被立案侦查。其中11例案由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仅1例案由为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在多则警方通报中,被立案侦查的确诊患者均有故意隐瞒经历的情况。
2月1日,薛某某被广西玉林警方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经初步侦查,薛某某于1月15日外出旅游时出现低热,返回玉林后,到相关医院就诊时隐瞒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且拒不执行关于新冠肺炎的预防、控制措施,在没有采取足够防护措施情况下擅自与他人接触,导致病毒存在传播的严重危险。
同样是在2月1日,青海公安通报称,确诊病例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西宁市湟中县李家山镇汉水沟村村民苟某,长期在武汉务工,近日返乡后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返乡日期信息,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特别恶劣的是,苟某有意隐瞒其子与其一同从武汉返乡的事实,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动,并密切接触人群。
2月3日,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公安局依法对确诊病例江某某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通报提及,“江某某明知自己出入过重点疫区,且出现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症状,却故意隐瞒,且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和金寨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命令,在没有采取足够防护措施情况下,仍然擅自与不特定的人员接触,导致其感染的新型冠状病毒存在继续传播的严重社会危险。”
台州公安2月3日发布的消息称,1月20日,陈某臣从武汉回到仙居老家探亲,欺骗调查走访人员,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以及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事实,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亲密接触。目前,陈某臣已被确诊,并隔离收治。其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有人导致68名医护被隔离
多则通报还提及了侦查对象因瞒报造成的严重后果。
2月5日,潍坊公安发布通报称,依法对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的新冠肺炎患者张某芳立案侦查。通报称,张某芳此前就医时面对大夫的问诊,刻意隐瞒个人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与其接触的多人存在被传染的严重危险。有关部门已对与其接触和相关的某某附属医院68名医务工作者和某某花园小区、某某帝景小区、某某4S店等49名人员,全部实行隔离观察。
2月3日晚,四川雅安市发布通报,现年69岁的天全县男子侯某,1月17日从汉口乘动车于当日下午到达成都,然后乘私家车返回天全。1月27日,因“反复咳嗽、咯痰伴心累、急促”在天全县人民医院入院。1月31日,侯某确诊为新冠肺炎。
“经初步调查,侯某有意隐瞒途经武汉汉口返雅的事实,且多次在外活动,密切接触群众达100余人。更为恶劣的是,在天全县人民医院主诊医生和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多次询问是否有武汉、湖北等地居住和旅游史的情况下,侯某仍然否认,导致有30多名医护人员密切接触,造成严重后果,给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通报称。
这则案件还让当地启动了问责程序。通报称,经雅安市应对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责成市县公安、卫生健康、监委等部门负责,对侯某进行专项调查,查实后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同时,责成天全县对该事件过程中干部是否尽责、精准排查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倒查,对失职人员严肃问责。
有通报还显示,有患者在隔离观察治疗期间拒绝防控措施,放任病毒传播。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2月4日通报,景洪市景哈乡居民郦某某,2019年12月至今年1月有武汉旅居史,返回景洪后出现咳嗽等症状,被卫生防疫机构采取隔离观察治疗措施,1月24日,郦某某被确诊新冠肺炎。
但在隔离观察治疗期间,郦某某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放任向不特定人员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目前,郦某某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强制措施。
此外,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公安分局2月3日的通报显示,当地同时对4人进行了立案侦查(其中一人确诊患上新冠肺炎)。经查,杜某然、杨某丽夫妇(均系湖北省枣阳市人),于今年1月23日从湖北乘车到达澄海区探望其父亲杜某雨,之后一直在杜某雨务工的工厂居住。期间,杨某丽已经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杜某然、杜某雨及知情人许某浩明知杨某丽出现症状,没有主动向所在镇(街道)报告,未配合做好防控工作。
1月31日,杨某丽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与杨某丽有密切接触人员已经集中进行医学隔离观察。2月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丽、杜某然、杜某雨、许某浩等四人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同时,对杜某雨务工的工厂业主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