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目前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三类建设项目)主动对接,在确保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的前提下,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单位承诺后即可先行开工建设。对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临时性的三类建设项目和医疗机构应急增加的X射线影像设备,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积极推行环评“网上办”和“不见面”审 一是环评咨询方面可采取电话、QQ、微信等形式进行交流答复;二是技术评估方面采取专家函审等形式,确需会议评审的采取网络视频评审,涉及现场核查时采取视频或照片核查等形式;三是多渠道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及办理流程,力争环评审批全过程实现“不接触”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有效防止疫情传播。
切实加强建设项目 一是坚守底线思维,把好审批质量关口,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项目,依法不予审批。二是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格督查相关承诺事项落实,实现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三是主动与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对接,深入一线督促涉及疫情防控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切实解决好项目选址以及废水、废气和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等环境问题,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和辐射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放管服”,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完善“绿色通道”制度,围绕“2342”工程,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要民生工程项目等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项目实行提前介入、全程服务,当好“店小二”,助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