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顶部砌筑不符合要求,灰缝不密实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填充墙与承重主体结构间的空(缝)隙部位施工,应在填充墙砌筑14d后进行。
原因分析
1. 砌体施工没有立皮数杆,灰缝不均匀;
2. 标高控制不到位。
防治措施
1. 施工前交底清楚,墙两端立皮数杆,严格控制标高;
2. 在墙体砌筑14天后,砖墙墙顶应用标准砖斜砌,逐块刮浆挤紧,砖的倾斜度控制在60°左右(即200高);
3. 当墙体长度≤2m应沿同一方向斜砌,两端放置预制三角混凝土块,当墙体长度>2m双向斜砌,中间放三角混凝土块;里外砂浆应填塞紧密,外墙外侧1/2厚斜砖待结构验收前镶砌;
4. 对于砌块墙:通过皮数杆控制填充墙顶部的高度,可留30mm空隙,内部用细石混凝土嵌实,外部用砂浆抹实;
5. 砌块墙的批数须严格按皮数杆,局部尺寸可通过下部的导墙调整,顶部可平砌不小于100厚薄砌块,最后30~50mm空隙用干硬性膨胀细石混凝土填塞。
标准做法(一)
斜顶砖应组砌密实,角度宜为45—60度,当墙体较长时应采用倒八字双向砌筑,中间部位采用成品三角块放置。
标准做法(二)
采用薄层砂浆砌筑法砌筑的墙体,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或7度以下且内隔墙长度≤5m时,墙体顶部与梁板之间的空隙可用粘结材料或发泡剂填实。
通过墙面排版,控制墙体顶部缝隙高度在20mm以内,砌筑完成7天后,可进行墙顶缝封堵。墙体顶缝采用发泡剂封堵的,发泡剂需饱满,两侧溢出缝隙。发泡剂固化后,将溢出部分切除,每侧凹入缝隙20mm,采用砂浆进行封堵,避免后续墙面抹灰层开裂。因发泡剂易老化,外墙及厨卫间等多水房间采用防水砂浆进行封堵,不应采用发泡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