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我国国资国企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到“十三五”末,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分别为218.3万亿元和71.9万亿元,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82.1%、80.3%,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年均增长分别为7.4%、10.7%;国资国企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服务国家战略、支撑地方发展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国资国企使命责任更加重大。会议强调,各级国资委和广大国有企业要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坚决贯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这一新部署,坚决扛起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这一新使命,坚决落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这一新要求;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国资国企工作的重要部署,在大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上下更大功夫,在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深入推动企业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上不断创新拓展;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国资国企工作的厚望重托,推动国有企业把更多资源放在落实国家战略、做好主业实业、加强科技创新上来,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在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我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中担负起更大责任。
会议要求,全国各地国资委作为本地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聚焦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坚定不移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要立足真抓实干压实责任,按照“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要求,加快各地方案印发实施,推动改革责任全面压实,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聚焦改革重点全力突破,做到稽查考核全面跟进,有力有效推进三年行动;立足“两个一以贯之”,突出抓好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公司制改革,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立足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始终把握推进混改正确方向,着力优化混改企业股权结构,通过混改深度转换经营机制,切实加强混改企业党的建设;立足充分激发动力活力,健全完善企业选人用人机制,不断激发员工干事创业动力,加快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加快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立足管资本为主,把握好持续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的基本要求,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立足基层探索创新,推动“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区域性综改试验”提速、提质、提效,不断激发基层改革创新动力;立足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建立健全年度任务对表、协同联动、地方与各部门间协调沟通和定期督办、改革典型总结推广等工作机制,更好推动国企改革落地见效。